深圳機場集團擴建項目遭環保部叫停
深圳機場集團此前披露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顯示,航站區擴建工程按新增吞吐能力3000萬人次的目標設計,主體工程由原批複的35萬平方米增至45萬平方米的航站樓,航站區配套工程增加兩條3400米長的平行滑行道,工程總投資為120.46億元;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飛行區擴建工程第二跑道及平行滑行道向北延長200米至3800米,並相應建設排水溝、圍場路、圍界、安防報警、助航燈光及消防救援工程,總投資59.52億元。
根據環保部最新公示情況,深圳機場集團上述兩個機場接送擴建項目報批的環境影響補充報告書未經批准,於2009年2月擅自開工建設。環保部於2012年7月31日告知深圳機場集團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深圳機場集團此後提出聽證申請,並於是年9月21日在廣州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2012年10月29日申請撤回對聽證事項的陳述申辯意見,表示願意接受行政處罰。
又一例未批先建項目遭環保部叫停,這次事件主角是深圳機場集團,和河北鋼鐵集團的情況如出一轍,被叫停
相關公司股票走勢項目恰恰涉及上市公司深圳機場(000089)股東承諾事項。昨日,環保部公示,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未經批准擅自開工建設,環保部責令其停止建設,並處罰款2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相關規定,國家環保部決定責令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停止建設,罰款二十萬元。
處罰決定書的下發日期是1月5日,環保部還要求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接到決定書之日起對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停止建設。在通過環保部的環評批複之前,不得擅自恢複建設。
而且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要持環保部出具的“一般繳款書”將罰款繳至中央總金庫。逾期不繳納罰款,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